(一)办公室
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劳资、财务、资产、后勤、安全、统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法治、宣传、政务公开、绩效管理、目标考核和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
(二)政务服务改革科
负责拟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方面的政策、制度、办法、规范和规划计划等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负责市本级权责清单动态调整,负责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清单标准化建设,办理全市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投诉。承担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和调研等工作。组织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参与营商环境评价工作。
(三)政务服务指导科
负责全市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指导各县(市、区)政务服务机构及其管理机构开展工作。组织市级部门(单位)集中受(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并监督指导实施。牵头推进关联事项集成服务,实施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压缩时限。组织开展政务服务事项综合受理、帮办代办服务。
(四)网上政务服务科
承担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提升事项,负责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规范运行、功能拓展,督促指导基础数据录入、动态调整,对全市线上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办理情况进行统计、预警和监督。
(五)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机关及直属单位群团组织的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职工教育培训和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
直属事业单位:
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负责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
乐山市政务服务中心
负责服务大厅及运行平台场所的现场服务和现场管理及纳入市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咨询、接件、初审、流转、督办和出证发证,协助推进跨域通办等职责。
办公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548号
咨询电话:0833-2347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