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动"上门办"模式,精准服务再提效
针对医疗机构校验事项,印发《乐山市医疗机构校验"上门办"办事指南(试行)》,推行"四集中"措施:集中部署,建立校验工作群及时提醒校验工作安排和要求,统一告知校验材料清单;集中受理,相关医疗机构按照时间节点线上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实行"多合一"联办;集中评审,组织专家分属地、分批次、分时段进行集中现场审核,缩短整体校验耗时;集中送达,医疗机构通过校验审批后,由窗口负责统一登记,并邮寄送达校验结论。该举措将承诺办结时限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缩减至2个工作日(暂缓校验情形除外),获得群众广泛好评。
二、推动"证前办"模式,降低企业投资成本
针对医疗机构执业审批(新办)、医疗机构执业变更(承诺件)等需组织评审专家实地现场审查合格后办结(取证)的许可类事项,印发《乐山市新办医疗机构"证前办"服务指南(试行)》,帮助办医申办主体依法依规按照标准在事前指导后现场审查环节"一次办好"。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申办主体意愿,事先提供申办主体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解读,提供非涉密的区域医疗卫生资源信息,对医疗机构选址提供指导意见,对医疗机构的科室设置、功能布局等提供指导服务。帮助申办主体找准定位,避免其因缺乏医疗卫生专业知识造成的建设资金浪费,最大限度降低了申办主体办医成本。
三、推动"零材料"模式,申请环节全面"零跑腿"
针对个人高频业务医师执业注册全部6个事项,群众不需提供证书、证明、有效身份证、申请表、电子照片等一系列材料并到窗口现场办理,改进为医师只需通过医通办APP电子化注册系统提交申请,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工作人员通过信息化手段调取相应材料核验信息后即可立等结果,该事项率先在群众"零跑腿"基础上优化为"零材料"服务模式。
四、推动"集成办"模式,服务流程再优化
针对关联性强的多个事项优化为集成办理,办医如需设置医学影像专业的可将医疗机构执业审批(新办)、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新办审批等4个事项集成为一件事一次办,集中现场审核,缩短整体办事耗时。为申办主体办医减少5个中间环节,节约17个工作日的时间成本。将关联审批事项从"挨个跑"升级为"集成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