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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你承诺我办理提成效解难题”

    信息来源:市营商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4-07-25 05:02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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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家在峨边彝族自治县的宋先生来到乐山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办理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补发业务时,被工作人员审查发现少了一项"驾驶人员征信证明"材料。得知此事后,申请人表示自己刚从外地回来,不知道去哪里开相关证明,情绪较为激动。工作人员耐心安抚申请人的同时,告知对方该项材料可使用承诺书代替。随后,工作人员一边告知申请人该承诺事项名称、承诺的内容与期限、信息核查方式以及虚假承诺需承担的法律后果等内容,一边指导其填写"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同时根据群众需求,当场指导其通过"交通运输部"微信公众号免费申领了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前后全程不到二十分钟,宋先生便取得了申请的相应证件,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行政事项时,行政机关以书面形式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行政事项的工作机制。通过试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事企业、群众在政务中心除可选择传统的一次性提交所有资料办理外,还可选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理,减少准备资料的同时实现即来即办、最多跑一次,最大限度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体验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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