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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信息来源:市营商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0-12-11 12:27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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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根据《乐山市机构改革方案》(乐委发〔2019〕2号),将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职责,相关机构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职责,以及市政府办公室的政务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内设4科1室(办公室、政务服务管理科、联审代办服务科、网络信息管理科、营商环境建设监督科)和机关党委。下设事业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负责拟订加强和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的政策、措施和制度并督促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部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价、配合有关部门对营商环境问题进行督查问责;负责全市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全市党政机关及其任命的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政务服务行为的投诉,根据职能分工交办相关部门,并跟踪监督,督促落实;牵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政务服务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拟订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政策、制度、办法和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推进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市级部门(单位)受理、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其他政务服务事项,并进行监督考核,组织开展重大投资项目代办和并联审批工作,并督促检查,开展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分类接件工作,并转交有关部门办理;组织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负责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日常管理、维护和功能拓展,负责对全市政务服务实施电子监察,负责对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办理情况进行统计、预警和监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概况。机构改革后,核定行政编制18名,保留工勤编制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机关党委书记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6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下设事业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8名。实有在岗人员31人,其中行政人员23人、机关工勤1人、长期聘用2人、下属事业单位事业人员5人。退休人员5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774.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74.7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19年支出合计828.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8.58万元,占58.97%;项目支出340万元,占41.0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部门绩效目标制定。围绕三定规定和重点工作安排,将部门预算与各业务运行相结合,编制部门预算同时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因无专项资金预算,未编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2.目标实现。2019年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后,各职能科(室)积极履职,厉行节约,较好地实现了年度目标任务。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获全省先进集体(第七名)、政务服务量化目标任务考核获全省第二名。

3.预算编制准确。2019年度部门预算首次执行以经济分类科目进行预算,在编制时更多参考了以前年度经济分类科目支出情况,结合各职能科(室)业务运行所需经费不够、不精,各职能科(室)参与部门预算编制不充分、不积极,全年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调整率约30%。

4.支出控制。按照财政部门进一步压减一般性行政支出的要求,所有经费开支须遵循"事前报告,事后审批"的原则,严控现金支出和无预算支出,10000元以上支出须经局长办公会议审定,50000元以上支出须经局党组会议审定。

5.预算动态调整。2019年度,乐山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部门预算是以机构改革前乐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部门预算为基础,在机构改革后因人员增加对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进行了动态调增。项目支出预算仅作了经济分类个别调整,无新增项目支出预算调整情况。

6.执行进度。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量化评分为87.5分,较好地执行了预算进度。

7.预算完成情况和违规记录等情况。2019年度,乐山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执行部门预算96.88%。2019年度因启用新的预算及执行规则,全年共发生约5万元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使用错误的情况,且已纠正。

(二)结果应用情况。

乐山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按照财政部门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及时开展了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评价情况和结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指定位置和中心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根据评价结果,对资金支付、预算编制和执行适时进行了调整,进一步修订机关预算管理制度、收入管理制度和支出管理等制度,将预算绩效申报、评价责任落实到具体科室,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通过自评,2019年度乐山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无专项预算,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评价自评得分95分。具体得分情况为部门预算编制28分,预算执行28分,完成结果19分;绩效结果应用20分。

(二)存在问题。一是年初预算编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特别是绩效目标的编制和指标设定,由于绩效评价工作近年底才开始开展,评价指标、评价标准设计缺乏具体的、科学的方法,导致评价内容不够全面,相关绩效评价工作也做得比较粗浅,难以满足上级对绩效评价工作要求。二是部分会计核算内容难以进行绩效评价。财政支出范围广,许多带有公共产品特性的支出,难以用量化指标衡量,而定性指标又具有较大的主观性,评价工作在具体指标和标准设计上存在难度。三是评价中介机构及专业人才缺乏且增加单位经费支出压力,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四是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力度不足。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的范围和广度不够。

(三)改进建议。一是强化学习,提高认识。定期向局党组报告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相关要求和做法,全员树立"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意识,动员全体干部参与绩效评价工作。二是进一步细化"三定规定",将各职能科(室)业务工作进行梳理、量化,完善评价指标设计。三是拓展绩效评价理论知识学习,提升绩效评价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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