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通桥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五通桥新型工业基地打造全省营商环境示范园区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1日
五通桥新型工业基地打造全省营商环境示范园区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市委七届十二次全会精神,结合“园区建设提升年”工作部署,把五通桥新型工业基地打造成为全省营商环境示范园区,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对标国家和省、市要求,瞄准全省最佳实践经验,坚持以审批最简、流程最优、体制最顺、保障最全、效率最高、服务最好为目标,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将五通桥新型工业基地建设成为全省营商环境示范园区,助力打造“中国绿色硅谷”。
(二)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坚定“走在全省第一方阵”的目标定位,对标营商环境评价18项指标,2021年,逐项对标补短,各项指标达到全省最佳实践的平均水平;2022年,各项指标达到全省最佳实践的一流水平;2023年,各项指标达到全省最佳实践的标杆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打造重商便商的政务环境。
1.推行办事不出园区。按照“依法合规、应放尽放”的原则,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和审批备案事项。依法推动市、区两级政府部门(单位)部分行政权力事项分步分批按程序授权或委托园区管理机构行使。将区行政审批“综合窗口”向园区延伸,梳理公布“办事不出园区事项清单”,线下向园区政务服务大厅集中,推行“一窗通办”;线上向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集中,实行“一网通办”。(指导单位: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营商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持续提升投资服务水平。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和分级分类管理,简化企业投资项目报建流程,明确适用项目、开工条件、部门职责、事项清单等,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对园区内社会简易投资小型低风险建筑工程项目(如:小型低风险仓库、厂房等工业类),在企业对限期补充提交部分申报材料作出相关承诺后,即可根据企业信用情况作出审批决定,审批时限压减至23个工作日、7个环节以内。(指导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营商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促进投资项目快速落地。一般社会投资项目推行“落地即拿地、拿地即开工”的审批模式,试行“标准地”出让,简化工业项目供地流程。以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为前提,在园区内探索实施区域评估,包括环境影响、节能、水土保持、取水许可、地质灾害危险性等。推行评价评估报告结果互认,园区内属于主导产业且符合整体规划和功能定位的一般投资项目不再开展评价。推行工业用地“先租后让”,凡符合办理条件的企业,只需提交成交确认书(项目协议)、租赁合同和租金缴款凭证即可办理土地租赁,提高工业用地利用率,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指导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全面提升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水平。围绕企业开办、准营、运营、退出等阶段,构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对涉及营商环境评价的18个指标开展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和降成本的精准攻坚,推动业务办理全流程革命性再造,打造“服务和效率高于全省、成本和负担低于全省”的全省营商环境示范园区(具体目标见附件)。(指导单位:市法院、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营商环境局、市金融工作局、市税务局、市政府口岸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5.实施重点项目管家服务。建立园区服务工作站,组建管家服务小组,免费为企业提供要素保障、政务服务、产品展销、协调企业职工子女入学就医等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全方位“1对1”管家服务。推行行政审批“事前介入、事中帮办、事后跟踪”的代办帮办服务。事前主动沟通,上门为企业提供咨询、业务办理辅导等服务。事中帮办,对申请材料齐全、依法合规的事项,当场办结;对申请材料依法、合规,只缺前置性审批结论的,实行容缺受理,在前置审批事项办结后快速办结;对需要进行现场踏勘、专家评审、集体决策等程序的,按要求迅速协调,限时办结。事后跟踪服务,收集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市、区相关部门,呵护企业茁壮成长。(指导单位:市营商环境局)
6.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建立政务服务观察员制度,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商会代表、新闻媒体记者和社会各界人士担任政务服务观察员,收集企业呼声和诉求,进一步拓宽营商环境监督渠道。优化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建立完善市、县两级“标准统一制定、数据统一汇聚、评价统一管理”的政务服务“好差评”体系。(指导单位:市营商环境局)
(二)打造利商富商的产业环境。
7.制定园区产业发展“三图一表”。在《五通桥新型工业基地控制性详规》框架下,编制园区重大产业发展全景图,各个功能区编制主导产业产业链全景图、产业生态发展路径图、重点企业和配套企业名录,对内作为“发展指南”,对外作为“招商指南”。产业链全景图应系统呈现功能区主导产业产业链全局情况,系统梳理功能区主导产业所有产业链产业环节、细分领域、对应环节国内外知名企业、现有企业、关键短板、突破方向等。产业生态发展路径图应以图表形式绘制产业生态圈建设路径,明确3年内功能区在产业生态圈建设方面的重点工作。重点企业和配套企业名录应梳理功能区主导产业行业领军企业、知名企业、已入驻企业、招商目标企业等。(指导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局、市经济合作外事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试行重点产业“链长制”。围绕晶硅光伏、精细化工、稀土新材料三大产业招大引强,拉长产业链条,重点瞄准“553”和“高精尖”企业,梳理确定产业发展链,由五通桥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产业链总链长,区级分管负责同志任链长、副链长,相关部门和产业链龙头企业所在镇主要负责人、工业园区相关负责人任分链长,通过“总链长把方向、链长组织制定政策、部门做好服务、园区抓好落实”,形成“领导+部门+园区+专业团队”的工作模式,实行精准招商、强化项目支撑、推动集聚成链,整体推进产业链培育发展,做强五通桥区高质量发展主引擎。(指导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局、市经济合作外事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构建人才生态圈。将园区作为培养人才的重要平台,研究制定重点领域重点人才支持政策,综合运用安家补贴、岗位补贴等人才引进激励政策,推动优秀人才和团队向园区集聚。着力引进、选派或向国、省有关部门争取一批熟悉产业经济、工业项目、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的干部到园区任职(挂职)。实施“校园合作联盟”和“金蓝领”培育工程,推动园区企业与普通高校及职业技术院校合作,吸引集聚更多优秀普通高校、职业技术院校毕业生到园区就业创业。探索推行“周末工程师”制度,柔性引进一批创新型、实用型人才,破解高端人才不足难题。(指导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实施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梳理公布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清单,通过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将清单内的政策自动匹配给符合条件的企业并直接兑现,解决惠企政策落实慢、落地难的问题。建立涉企政策直达机制,利用大数据和智能化技术,主动推送对应惠企政策到企业,实现由“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的转变,有效解决企业群众对应享受政策不知晓、找不到的问题。积极推进惠企政策网上办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指导单位:市经济合作外事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打造安商稳商的法治环境。
11.健全法律服务。设立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统筹律师、公证员、检察官、法官临时工作站等力量,为企业投资融资、劳务用工、兼并重组等重大生产经营事项提供“一站式、零距离、全业务、全方位”专业法律服务。积极开展净化园区周边治安环境专项行动,推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多元联动化解涉企矛盾纠纷。推进区域性民商事纠纷调解机制建设,及时有效调解有关纠纷。采取“活封活扣”等执行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影响。(指导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规范监管执法。构建“无事不扰、违法必究”的新型监管机制,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严格控制重点检查事项数量和一般检查事项抽查比例,对园区内涉及安全、环保、质量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重点领域,实行全覆盖重点监督。研究制定市场主体首次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于行政处罚清单,对不涉及安全生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慎用查封、扣押等处罚手段。清理不合理监管措施。(指导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13.强化权益保障。设立园区重点产业快速维权中心,构建知识产权快速审查、快速授权、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加强对企业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保护,持续优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环境,开展知识产权执法检查。协助协会商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和信息沟通机制,帮助企业在全领域、全链条创新流程中,提升知识产权维权能力。(指导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四)打造亲商兴商的人文环境。
14.设立园区公共服务“邻里中心”。园区内设立包含检验检测站、卫生服务站、职工俱乐部等服务载体,园区外配套完善相应公共服务,完成文化馆、图书馆数字化建设。提升教育硬件设施水平,加快五通桥中学、盐码头小学、佑君中学等教学项目建设。改建区妇幼保健院等医疗设施,改善提升医疗条件。(指导单位: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创建绿色园区。加快规划建设南天变电站到园区的电力通道,保障新增用电需求。实施绿色制造工程,构建覆盖全产业链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绿色制造体系,打造绿色工厂。完善园区垃圾分类规划,强化“十乱”治理,持续巩固创卫成果。大力推进工业企业废气达标改造、VOCs整治、秸秆禁烧治理等,力争园区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持续增加。(指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16.打造更高水平的平安园区。在园区组建规范的安全应急部门,加大园区特勤消防站人员和技术装备支持力度,提升园区安全管理保障能力。加强园区安全应急软硬件建设,构建安全管理信息平台,优化治安管控体系,对园区安全生产状况实施动态监控、风险分析、预警预报,对各类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查处,坚决依法督促整改。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禁毒防艾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指导单位: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构建“清”上加“亲”的政企关系。完善领导干部挂联服务企业机制,建立政企互动“清”“亲”两单,做到“清”不疏远、“亲”不逾矩。建立跨部门走访、执法的联动协作机制,避免交叉执法、重复检查。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主动靠前服务、热情搞好服务,擦亮园区“亲商”服务品牌。(指导单位:市纪委监委、市经济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统筹协调配合机制。按程序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召集人,市级有关部门、五通桥区人民政府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五通桥新型工业基地打造省级营商环境示范园区建设联席会议,定期研究解决营商环境示范区建设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五通桥区人民政府作为新型工业基地打造全省营商环境示范园区的责任主体和工作主体,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细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按期完成。市级相关部门要结合部门职责和工作实际,积极主动强化服务和指导,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二)定期开展营商环境督导。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调度通报,对园区打造全省营商环境示范园区工作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对组织实施不力、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进行通报,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加强营商环境建设宣传推广。以宣传贯彻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市、区两级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措施,向企业和群众充分展示园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决心和力度。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先进典型案例宣传,加强正向激励和标杆引导,推动政策执行和政策完善形成良性互动。
附件:1-1.五通桥新型工业基地“办事不出园区”事项
清单
1-2.五通桥新型工业基地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目标
体系
附件1-1
五通桥新型工业基地“办事不出园区”
事项清单
序号 |
部门名称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1 |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人员基本信息变更 |
公共服务 |
2 |
乐山市五通桥区交通运输局 |
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货物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3 |
乐山市五通桥区交通运输局 |
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处理情况的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4 |
乐山市五通桥区水务局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变更) |
行政许可 |
5 |
乐山市五通桥区水务局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新办) |
行政许可 |
6 |
乐山市五通桥区水务局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验收(含阶段验收、竣工验收) |
其他行政权力 |
7 |
乐山市五通桥区交通运输局 |
普通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
行政许可 |
8 |
乐山市五通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序号 |
部门名称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9 |
乐山市五通桥区行政审批局 |
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
行政许可 |
10 |
乐山市五通桥区行政审批局 |
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注销登记 |
行政许可 |
11 |
乐山市五通桥区行政审批局 |
合伙企业变更登记 |
行政许可 |
12 |
乐山市五通桥区行政审批局 |
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 |
行政许可 |
13 |
乐山市五通桥区行政审批局 |
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
行政许可 |
14 |
乐山市五通桥区行政审批局 |
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
行政许可 |
15 |
乐山市五通桥区行政审批局 |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 |
行政许可 |
16 |
乐山市五通桥区行政审批局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 |
行政许可 |
17 |
乐山市五通桥区应急管理局 |
建设工程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建设方案审查及强震动设施设置方案审查(县级) |
其他行政权力 |
18 |
乐山市五通桥区应急管理局 |
建设工程强震动设施设置方案审查 |
其他行政权力 |
19 |
乐山市五通桥区应急管理局 |
对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的审查备案(县级) |
其他行政权力 |
序号 |
部门名称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20 |
乐山市五通桥区行政审批局 |
不同行政区域边界水工程批准 |
行政许可 |
21 |
乐山市五通桥区水务局 |
取水许可证新办审批 |
行政许可 |
22 |
乐山市五通桥区行政审批局 |
利用水利工程开展经营活动审批 |
行政许可 |
23 |
乐山市五通桥区行政审批局 |
重大设计变更文件审批(含概算调整) |
行政许可 |
24 |
乐山市五通桥区行政审批局 |
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行政许可 |
25 |
乐山市五通桥区行政审批局 |
水利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 |
行政许可 |
26 |
乐山市五通桥区行政审批局 |
水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
行政许可 |
27 |
乐山市五通桥区行政审批局 |
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 |
行政许可 |
28 |
乐山市五通桥区行政审批局 |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
行政许可 |
29 |
乐山市五通桥区行政审批局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30 |
乐山市五通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新办 |
行政许可 |
31 |
乐山市五通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安全施工措施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序号 |
部门名称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32 |
五通桥区气象局 |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 |
行政许可 |
33 |
乐山市五通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34 |
乐山市五通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35 |
乐山市五通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 |
其他行政权力 |
36 |
乐山市五通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环卫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档案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37 |
乐山市五通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竣工验收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38 |
乐山市五通桥区水务局 |
一般设计变更核备或审批 |
其他行政权力 |
39 |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病残津贴申领 |
公共服务 |
40 |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
公共服务 |
41 |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工伤事故备案 |
公共服务 |
42 |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用人单位办理工伤登记 |
公共服务 |
43 |
乐山市五通桥区行政审批局 |
在电力设施周围或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的审批 |
行政许可 |
44 |
乐山市五通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
其他行政权力 |
序号 |
部门名称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45 |
乐山市五通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新办 |
行政许可 |
46 |
乐山市五通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设项目人防工程设计审查规划审批阶段 |
行政许可 |
47 |
乐山市五通桥区自然资源局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行政许可 |
48 |
乐山市五通桥区自然资源局 |
开采矿产资源划定矿区范围批准 |
行政许可 |
49 |
乐山市五通桥区发展和改革局 |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50 |
乐山市五通桥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的许可 |
行政许可 |
51 |
乐山市五通桥区水务局 |
取水许可证延续审批 |
行政许可 |
52 |
乐山市五通桥区水务局 |
取水许可证变更审批 |
行政许可 |
53 |
乐山市五通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施工资质增项 |
行政许可 |
54 |
乐山市五通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施工资质延续 |
行政许可 |
55 |
乐山市五通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施工资质新办 |
行政许可 |
56 |
乐山市五通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施工资质重组、合并、分立 |
行政许可 |
57 |
乐山市五通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施工资质注销 |
行政许可 |
序号 |
部门名称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58 |
乐山市五通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
其他行政权力 |
59 |
乐山市五通桥区自然资源局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 |
行政许可 |
60 |
五通桥区气象局 |
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 |
行政许可 |
61 |
乐山市五通桥区行政审批局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 |
行政许可 |
62 |
乐山市五通桥区行政审批局 |
占用、挖掘普通公路、普通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 |
行政许可 |
63 |
乐山市五通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行政许可 |
64 |
乐山市五通桥区行政审批局 |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
行政许可 |
65 |
乐山市五通桥区行政审批局 |
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 |
行政许可 |
66 |
乐山市五通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备案(县级) |
其他行政权力 |
67 |
乐山市五通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工程竣工结算备案(县级) |
其他行政权力 |
68 |
乐山市五通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设项目古树名木保护方案备案(住建行使) |
其他行政权力 |
69 |
乐山市五通桥区应急管理局 |
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石油天然气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 |
行政许可 |
序号 |
部门名称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70 |
乐山市五通桥区应急管理局 |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行政许可 |
71 |
乐山市五通桥区档案局 |
对重点建设项目(工程)档案的验收 |
其他行政权力 |
72 |
乐山市五通桥区行政审批局 |
临时占用、在草原上修建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审批(县级) |
行政许可 |
73 |
乐山市五通桥区行政审批局 |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施,或者影响灌溉用水、供水水源的建设项目审批 |
行政许可 |
74 |
乐山市五通桥区交通运输局 |
除省、市两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的设计变更以外的农村公路项目设计变更审批 |
行政许可 |
75 |
乐山市五通桥区交通运输局 |
除省、市两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以外的农村公路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批 |
行政许可 |
76 |
乐山市五通桥区行政审批局 |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
行政许可 |
77 |
乐山市五通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新办 |
行政许可 |
序号 |
部门名称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78 |
乐山市五通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设工程勘察文件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79 |
乐山市五通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核定 |
行政许可 |
80 |
乐山市五通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设项目人防工程竣工验收 |
行政许可 |
81 |
乐山市五通桥区水务局 |
取水申请批准文件 |
行政许可 |
82 |
乐山市五通桥区行政审批局 |
临时占用林地审批(县级) |
行政许可 |
83 |
乐山市五通桥区行政审批局 |
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初审(县级) |
行政许可 |
84 |
乐山市五通桥区行政审批局 |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县级) |
行政许可 |
85 |
乐山市五通桥区自然资源局 |
建筑工程竣工规划土地核实“多验合一” |
其他行政权力 |
86 |
乐山市五通桥区自然资源局 |
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变更 |
其他行政权力 |
87 |
乐山市五通桥区自然资源局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 |
行政许可 |
88 |
乐山市五通桥区自然资源局 |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出让用地) |
行政许可 |
89 |
乐山市五通桥区自然资源局 |
采矿权新立 |
行政许可 |
序号 |
部门名称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90 |
乐山市五通桥区自然资源局 |
土地复垦验收确认 |
行政许可 |
91 |
乐山市五通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设项目验线规划管理 |
其他行政权力 |
92 |
乐山市五通桥区自然资源局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划拨用地) |
行政许可 |
93 |
乐山市五通桥区行政审批局 |
水库大坝坝顶兼做公路审批 |
行政许可 |
94 |
乐山市五通桥区自然资源局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批准 |
行政许可 |
95 |
乐山市五通桥区自然资源局 |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96 |
乐山市五通桥区行政审批局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县级) |
行政许可 |
97 |
乐山市五通桥区行政审批局 |
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县级) |
行政许可 |
98 |
乐山市五通桥区行政审批局 |
在普通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许可 |
行政许可 |
99 |
乐山市五通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
行政许可 |
100 |
乐山市五通桥区自然资源局 |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定 |
其他行政权力 |
101 |
乐山市五通桥区自然资源局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序号 |
部门名称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102 |
乐山市五通桥区行政审批局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
行政许可 |
103 |
乐山市五通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设项目人防工程设计审查施工许可阶段 |
行政许可 |
104 |
乐山市五通桥区行政审批局 |
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审批 |
行政许可 |
105 |
乐山市五通桥区行政审批局 |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
行政许可 |
106 |
乐山市五通桥区行政审批局 |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
行政许可 |
107 |
乐山市五通桥区自然资源局 |
临时用地审批 |
行政许可 |
108 |
乐山市五通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109 |
乐山市五通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
行政许可 |
附件1-2
五通桥新型工业基地企业全生命周期
服务目标体系
序号 |
营商环境指标 |
示范区目标 |
指导部门 |
1 |
开办企业 |
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社保登记优化整合为1个环节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和企业注销“一网通办”,办结时限提速至2.5小时内。推动实现企业开办“零费用”、注销“零见面”。 |
市市场监管局 |
2 |
办理建筑许可 |
推行工程建设项目承诺制改革,实现政府投资项目70个工作日内,一般社会投资项目60个工作日内,社会投资低风险项目35个工作日内,带方案出让土地不超过30个工作日。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3 |
获得用水用气 |
用水、用气办理环节压减至4个,报装时间压减至15个工作日以内,小微工程用气压减至10个工作日以内,外线行政审批压减至20个工作日以内。 |
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4 |
获得电力 |
将电力接入工程审批时间压减至3个工作日以内。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用户全过程办电时间压减至7个工作日以内。居民用户、低压非居民用户的用电报装压减至2个环节,高压非居民用户用电报装压减至4个环节。 |
市发展改革委 |
序号 |
营商环境指标 |
示范区目标 |
指导部门 |
5 |
登记财产 |
全面推行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一般登记和抵押登记提速至4小时内办结。推行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企业联办。将抵押业务及与抵押业务相关的查询业务全部延伸到金融机构。 |
市自然资源局 |
6 |
纳税 |
提高纳税便利度,力争实现所有税种电子申报,实现“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达80%以上,主要涉税事项“全程网办”率达95%以上,年度纳税次数压减至6次,年度纳税时间压减至90小时以内,力争增值税留底退税时间提速至3个工作日以内,确保审核正常出口退税业务的平均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总税费率降低至50%。 |
市税务局 |
7 |
跨境贸易 |
加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广应用,积极推广出口退税(金三)、通关服务、金融保险等“单一窗口”业务功能,指导企业通过“单一窗口”平台实现货物申报、税费支付、报关报检数据查询等,畅通意见投诉反馈渠道,公布海关、口岸管理部门通关服务热线,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 |
市政府口岸办 |
序号 |
营商环境指标 |
示范区目标 |
指导部门 |
8 |
办理破产 |
多措并举降低案件办理时间和成本,进一步提升破产案件办理专业化水平、提升破产案件办理效率,简易破产案件办理时长在6个月以内,一般案件在2年以内。 |
市法院 |
9 |
获得信贷 |
提升企业融资服务质量,增强企业融资能力,整体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两增”目标,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保持在合理水平。 |
市金融工作局 |
10 |
保护中小投资者 |
加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力度,强化地方政府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
乐山银保监局 |
11 |
执行合同 |
拓宽纠纷化解途径,进一步缩短纠纷解决时间、降低纠纷解决成本、优化诉讼程序质量,推进全流程网络化办案,提升法院解决商业纠纷的质量和效率。 |
市法院 |
12 |
劳动力市场监管 |
完善就业信息监测机制,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和劳动者权益保障预警处置机制,健全劳动力市场调解与仲裁衔接机制,提升劳动力市场监管水平。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序号 |
营商环境指标 |
示范区目标 |
指导部门 |
13 |
政府采购 |
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提升政府采购信息化水平和能力,有序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工作,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降低供应商政府采购成本,大幅提升政府采购便利度;持续在政府采购领域推行“政采贷”,扩大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贷款规模。 |
市财政局 |
14 |
招标投标 |
深入开展“互联网+招标采购”,全面推行不见面开标和异地远程评标,不断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加快推进全流程电子化,实现跨区域、跨层级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 |
市发展改革委 |
15 |
政务服务 |
全面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省政务服务“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持续拓展完善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显著提升平台公共支撑能力和政务服务枢纽作用,实现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100%,“最多跑一次”事项达95%,全程网办事项达85%,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平均减少60%,“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
市营商环境局 |
序号 |
营商环境指标 |
示范区目标 |
指导部门 |
16 |
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
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优化知识产权信贷融资模式,实施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和专利技术转移转化专项计划,加快维权援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
市市场监管局 |
17 |
市场监管 |
实现“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全覆盖。依托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推动建立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主动公开公示执法信息,推行严明公正、包容审慎柔性监管执法。 |
市市场监管局 |
18 |
包容普惠创新 |
2021年园区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新增2家。全面提升人才流动便利度,引进一批高层次创新人才。探索制定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指标体系,完善清单管理制度。蓝天碧水净土森林覆盖指数明显提升,优良天数比例等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要求,国考断面优良水质比例达到90%以上。 |
市科技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