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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推进政务服务“办事不求人、审批最精简、全程最高效”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营商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1-08-10 11:32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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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乐山市推进政务服务“办事不求人、审批最精简、全程最高效”改革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2日

乐山市推进政务服务“办事不求人、审批最精简、全程最高效”改革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全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最优营商环境,着力培育乐山最强比较优势和竞争力,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扎实抓好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市委七届五次全会以来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聚焦破除影响个人就业生活的不合理限制、破除阻碍市场主体发展的显性和隐形壁垒“两大目标”,突出“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放管服”改革、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三项重点,围绕“旅游兴市、产业强市”发展主线,突出“园区建设提升年”经济工作主题,以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为导向,全力推进“办事不求人、审批最精简、全程最高效”改革,奋力为乐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打造“办事不求人”的政务环境。

1.公布“办事不求人清单”。围绕群众高频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结合“一事一次办”改革,在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住房公积金、出入境管理、工程建设项目、社保医保、税务等领域,分层分级制定并公布第一批“办事不求人”清单,包括“办事不出大厅事项清单”“办事不出园区事项清单”“办事不出乡镇事项清单”“办事零跑腿事项清单”,规范并公布办理条件、办事程序、时限要求和监督投诉办法,制定“办事不求人”保障措施,让市场主体和办事群众“不求人办成事”。

责任单位:市营商环境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2021年8月底前。

2.打造“办事不求人窗口”。分类分级打造市级、县级、乡镇和工业园区政务服务示范窗口,提升“一站式”服务水平,实现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不出大厅、不出园区、不出乡镇”,到所有政务服务窗口办事不求人。

(1)办事不出大厅。推动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三集中、三到位”,政务服务事项由“多门”变“一门”,实现“应进必进”,线下向政务服务大厅集中,线上向网上平台集中。各县(市、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事项划转率达80%以上,其他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优化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式”综合受理模式,推行“一窗受理+受审分离+不见面审批”,实现审批服务不求人。

责任单位:市营商环境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2021年7月底前。

(2)办事不出园区。主动对标国内领先标准和最佳实践,以优化市场环境、政务服务、法治保障为重点,在五通桥区新型工业基地打造全省营商环境示范区。推进审批服务前移,选择与园区企业密切相关、办理频次高、改革后效果明显的政务服务事项,将行政权力下沉给园区或组建审批队伍入驻园区。设立“园区企业服务工作站”,梳理公布“办事不出园区事项清单”,向各产业园区派驻专员,为企业免费提供要素保障、政务服务、产品展销、项目申报、新产品开发、技术创新、处理职工劳动保障、协调企业职工子女就学就医等与生产生活有关的全方位服务,让园区企业办事不求人。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局、市营商环境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3)办事不出乡镇。以做好镇村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为契机,推进峨眉山市、夹江县完成镇村便民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省级试点,犍为县、五通桥区、峨边彝族自治县各选取5个镇(街道)及本镇(街道)辖区内所有村(社区)开展第一批市级试点;其余地区确定不少于2个镇(街道)及其辖区内所有村(社区)开展第一批县级试点。探索将县级行政审批“综合窗口”向乡镇延伸,实现行政审批“县域通办”。梳理25个以上镇村便民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清单,推动老年人高频办理的养老金领取、待遇资格认证、户籍办理等事项向有条件的地方延伸,打通服务群众、服务老年人“最后一公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推行“办事不出村(社区)”,满足基层群众“就近能办”。

责任单位:市营商环境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3.压减“办事求人”自由裁量权。将相关政策以及办事流程通过网站等媒体面向社会公示,细化量化业务办理裁量标准,做到规范清、规则明,条件清、材料明,环节清、进度明,让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无顾虑、无猜忌。在审批服务中,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国务院、省、市已明确取消的申请、证明材料,行政审批主管部门一律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交或变相提交;对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清单之外无证明;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依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现场踏勘中,要将现场踏勘审核的条件、要求细化为具体标准,分档细化成清单,不允许设置“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等兜底性条款,对需整改的出具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营商环境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二)打造审批最精简的办事流程。

4.深入再造审批流程。按照国家和省级推行审批服务标准化的有关要求,全面梳理优化审批流程,最大限度精简审批环节和层级,压缩内部不必要的运行环节,市、县审批事项办理时间平均压缩60%以上,力争实现全省最优。

责任单位:市营商环境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5.开办企业实现零跑腿。在企业开办“一日办结”基础上,拓展“营商通”掌上服务平台功能,提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智能化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地区4小时内办结所有开办企业事项,推行公章刻制免费政策,并配套邮政快递服务,实现开办企业“零成本”、办理业务“零跑腿”。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营商环境局、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6.投资项目审批再提速。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实行全程网办、即时办结。企业投资项目核准,除国家法律法规另行规定外,一般只需提供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2个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提速75%;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煤的不再办理节能审查。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2021年8月底前。

7.办理建筑许可再精简。依托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程网上办理、网上审批。不断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精减审批环节,一般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75个工作日内办结,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压缩至65个工作日内办结,社会简易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35个工作日内办结。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营商环境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2021年8月底前。

8.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对涉企经营许可和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小型低风险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减少审批、压缩时限。公布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对申请人不存在失信记录的,实行凡是有效证件可以证明的直接办理,凡是依法承诺可以兑现的直接办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市场主体诚信守诺进行社会信用管理,对违诺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全面推行“豁免制”“告知承诺制”“预审制”,同步推进重点项目环评审批。

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2021年7月底前。

9.全面推行代办帮办。围绕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建立“四大员”机制,即:建立指导员机制,领导干部作为代办帮办指导员,靠前指挥,及时协调解决招商引资审批、要素保障和生产经营中的问题;建立联络员机制,对重大投资建设项目,落实“一企一员”,实行“一企一策”“保姆式”精准服务,实现投资建设项目落地不求人;建立辅导员机制,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窗口工作人员为辅导员,协助市场主体和办事群众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一事一次办”“最多跑一次”;建立代办员机制,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导办员,为前来办事的服务对象尤其是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开展业务咨询、疑问解答、办理引导等服务。针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设置必要的线下办事渠道,便于老年人办理社保、医保、民政、金融、信访、生活缴费等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为自助办理业务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帮办代办服务。加强线上办事人工引导服务,协助老年人使用智能手机、自助服务和网上办事系统等,方便老年人享有智能化服务。

责任单位:市营商环境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2021年7月底前。

(三)打造全程最高效的服务体验。

10.提升“全程网办”服务体验。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将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推动全市“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取得更大成效。聚焦解决“连、通、办”问题,在商事登记、税务、交通、教育、卫生等领域,推出更多全程网办事项,力争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100%。拓展“智乐山—乐易办”服务专区功能和范围,推出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实现全程网办不求人。

责任单位:市营商环境局、市数字经济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11.提升“电子证照”共享体验。制定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工作方案,全面梳理规范电子证照目录,推进电子证照共享互认。不断丰富电子证照亮证应用场景,切实提高网上可办率,凡是能通过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凡已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汇聚的电子证照,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实体证照。

责任单位:市数字经济局、市营商环境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2021年7月底前。

12.提升“跨域通办”服务体验。按照国务院、省政府“跨省通办”“川渝通办”“省内通办”等工作部署,落实“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等服务方式,拓展“跨域通办”的广度和深度,多维度满足企业和群众“就近办、多点办、一次办”。继续推广“政务服务+金融”模式,在市中心城区增设银行审批服务分中心,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群众知晓度。推进市域内更多事项实现“全市通办”。

责任单位:市营商环境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推进“办事不求人、审批最精简、全程最高效”改革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有效载体,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科学谋划、严密组织,细化本地本部门工作方案,主要负责人定期研究、整改问题,扎实推进本地、本部门、本系统工作落地落实。

(二)强化跟踪反馈。各地各部门要把落实情况定期反馈市营商环境局,市营商环境局要注重收集整理各部门反馈的意见建议,及时协调处理“办事不求人、审批最精简、全程最高效”改革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暨政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及时跟踪督办,每季度召开一次协调会或听取一次推进落实情况汇报,对工作推进慢、兑现承诺差、群众满意度低的地区和部门进行通报,限期整改。

(三)加大监督检查。建立“办事不求人、审批最精简、全程最高效”改革长效机制,将市场主体和办事群众满意度作为评价“办事不求人、审批最精简、全程最高效”改革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纳入优化营商环境年度目标考核。各县(市、区)、市级各部门要对本地、本部门、本系统以及依法监管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商会、协会落实“办事不求人、审批最精简、全程最高效”改革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要充分发挥营商环境监督员和“12345”心连心服务热线等平台作用,完善营商环境“红黑榜”“好差评”机制,畅通信息反馈和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把评价监督权交给市场主体和办事群众。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等渠道,加大对“办事不求人、审批最精简、全程最高效”改革工作情况总结推广和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关心、人人践行、人人维护“办事不求人、审批最精简、全程最高效”改革的良好氛围,让社会各界实实在在感受到乐山营商环境的新作为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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