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有关部门: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20〕31号和《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乐府办发〔2020〕16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惠企政策解读,强化政策落地见效,现就落实推行惠企政策"一窗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惠企政策"一窗通"办理事项
纳入首批惠企政策"一窗通"的相关惠企政策主要涉及《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山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府发〔2018〕5号)等文件(具体见附件)。各有关部门要适时动态调整并逐步扩大纳入惠企政策"一窗通"的事项范围,实现惠企政策"应进必进"。
二、规范惠企政策公布流程
市营商环境局将在政务服务大厅三楼开设惠企政策"一窗通"专窗,实行惠企政策"统一发布、统一咨询、一窗申报、一窗兑现"。请各部门对首批纳入"惠企政策一窗通"的相关惠企政策制作简本、流程图和办事指南,在12月1日前送市营商环境局汇总后通过惠企"一窗通"专窗及微信公众号推送给企业。
三、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请各有关部门同步开展政策宣传,及时将新出台或更新的惠企政策通过报刊、微信、网站等各种渠道进行宣传。要积极引入智能推送机制,将有效政策措施推送给目标企业,让惠企政策尽快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