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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乐山市市本级行政权力 事项清单(2020年本)》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营商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0-06-28 09:42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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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府办发〔2020〕13号

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乐山市市本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2020年本)》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对照清单,认真梳理本地区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各部门(单位)不得行使未列入清单的行政权力事项,并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对应调整责任清单,按程序向社会公布。

附件:乐山市市本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2020年本)乐府办发〔2020〕13附件.xls

图解: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室《关于印发〈乐山市市本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2020年本)〉的通知》

日前,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乐山市市本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2020年本)〉的通知》,此举意味着乐山市市本级各部门(单位)行使职权的指南进行了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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