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办文通知B〔2023〕文秘-185号批复,同意实施乐山市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电子证照跨区域互认共享、泛珠三角区域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建设项目,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拟委托具备资质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该项目采购事宜。
一、项目概况
乐山市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电子证照跨区域互认共享、泛珠三角区域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建设项目需完成25个泛珠三角"跨省通办"事项梳理过程标准化指导、协助、规范性检测与错敏信息治理及落地方案编制,8个"川渝通办"电子证照应用场景梳理过程标准化指导、协助、规范性检测与错敏信息治理及落地方案编制,20个乐山市高频电子证照亮证社会化应用场景梳理过程标准化指导、协助、规范性检测与错敏信息治理及落地方案编制。
采购人:乐山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
项目名称:乐山市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电子证照跨区域互认共享、泛珠三角区域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建设项目
项目预算:67.9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类别:服务类
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选择方式和评审方法:询价,最低评标价法。
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1、已在财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取得政府采购代理资格,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列表中;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经营资格或招标代理资格的处罚期内;
3、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违纪的行为和记录,代理机构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4、截止报名前一日,未被"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5、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询价时间、地点、方式
1、询价时间: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6日09:00至17:00(北京时间)。
2、询价地点:市营商环境局520会议室。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7日14:30(北京时间),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询价响应文件加盖鲜章装订成册密封,并送达询价地点。
4、询价开启时间:2023年12月7日14:30(北京时间)。
5、注意事项:委托代理人参加询价,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参加询价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认真研阅询价公告所有的内容,如果未按照询价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将被取消询价资格,责任由参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自负。
五、签订代理协议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后30日与采购人签订代理协议。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龚大为;电话:0833-2495357,13388270996。
联系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548号。
乐山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