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四川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9-2020年)》(川府发〔2019〕15号)文件要求,方便群众、企业"就近办事",市营商环境局清理形成了《乐山市"全市通办"事项清单(第一批》,现予公布。
附件:乐山市"全市通办"事项清单(第一批)
“全市通办”清单汇总表.xlsx